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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中师范大学宁波夜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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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学校: 宁波成人学历进修学校 开课城市: 浙江-宁波市
有效期: 长期有效
培训地点: 宁波海曙、江东、北仑、慈溪、余姚
更新时间: 2014-11-30 18:24 被关注次数:132
课程预定

课程详细说明

2013年华中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招生简章
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,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,占地面积2000多亩,是中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,国家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的大学,国家教师教育“985”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,是国家培养中、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。
学校从1955年开始举办成人教育,1958年在武汉开办夜大学,是新中国成立后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最早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。1987年12月设立成人教育学院,2001年8月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,2010年1月,原继续教育学院、网络教育学院、职业技术学院合并成立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,共同承担我校网络教育、继续教育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组织、管理和教学等工作。
目前,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范围已覆盖湖北、湖南、河南、广西、海南、江西、安徽、云南、黑龙江、山西、甘肃、新疆、浙江等十几个省区,形成了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。
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始终坚持科学、规范、严格、高效的管理理念,确保了优秀的教学质量,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声誉,得到了国家的多次表彰,获得“五次国优”──被授予“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教先进单位”、“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”、“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”、“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”、“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。热忱欢迎有志人士报读!
招生专业:

1、 招生对象:欲获得大专、本科学历的社会青年,年龄、户籍不限。
2、 报名时间:即日起开始报名。
3、 上课形式:晚上、双休日、全日制。
4、 学历待遇:凡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统一考试被我院录取的学生,修完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 部课程,成绩合格,修业期满,由我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、验印、电子注册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大学本、专科毕业证书,本科毕业生可根据我院学位授予条件申请学士学位。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,在职或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,其待遇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对待。
6、学费:我院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,按浙江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的规定收取学费(学费总额不高于学年制学费标准)。
各类专业学分学费为:文史、经管、法学类专业:79元/学分,理工类专业:88元/学分,艺术类专业:120元/学分。
各类专业学分为:高升本文史、经管、法学、艺术类专业:125学分;高升本理工类专业:137.5学分;高升专文史、经管、法学、艺术类专业:75学分;高升专理工类专业:100学分;专升本所有专业75学分。
7、无忧服务:为帮助考生顺利通过成人高考,我院特举办考前强化班,凡报考我院考生均可免费参加辅导。(每年10月份参加成人高考)
(1)、学校代替学生报名并统一组织学生参加每年一次的“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”,协助指导填报志愿,代领准考证、录取通知书。每年12月份进行招生录取。我校2011年成人高考上线率达98%,2000余名学子顺利考上大学。
(2)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学英语等级考试(CET-4\\CET-6)(注: 被录取的学员可参加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)。
8、招生录取:2012年录取分数线:高中起点本科(文科201分,理科200分)艺术类:141分
(文)140分(理);高中起点专科(文科:116分、理科:111分)艺术类:81分(文)78分(理)
专升本文史类198分,艺术类130分,理工类130分,经管类130分,法学类132分,教育
分。(年满25周岁的考生,录取时可加20分)

方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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